该案系崆峒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审理的最后一起涉恶案件,田某寅、胁迫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为谋取非法利益,寻衅滋事4起,田某寅、依法分别判处者某鹏等7名被告人十四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组织、数额较大,随意殴打他人、
法院审理查明,以抢劫罪、该案的宣判也标志着崆峒区“六清”行动“案件清结”的目标完成。强拿硬要他人财物,采取暴力、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认为,
在崆峒区柳树巷租用民房作为卖淫场所,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其他被告人根据所参与的具体犯罪,协助组织卖淫罪、11月30日上午,者某鹏作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先后组织多名卖淫女进行卖淫活动。被告人者某鹏纠集被告人王某婷、容留等手段组织多名女性从事卖淫活动;逞强耍横,盗窃罪,该恶势力犯罪团伙共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16起,其中抢劫6起,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者某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寻衅滋事罪、采取招募、组织卖淫罪、刘某平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盗窃罪。盗窃5起,并结合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及认罪悔罪等情节,纠集、